經文:馬太福音 4:17-20
張路加
得人如得魚的喜樂重點在喜樂。得到魚但是仍然灰心挫折就喜樂不起來。我這次出去傳道經歷了被神得著帶來的喜悅是無以名狀的。心裏被聖靈充滿而歡樂。
馬太福音 4:17-20 記述羅馬帝國如何佔領各
地,百姓痛苦處在黑暗之中,神的兒子來到世上傳道,說天國近了,你們應當悔改,一個新天新地要來到,條件是要悔改才能得著救恩。我們認識神的起點是要先認識自己。悔改是要明白自己的境況,180 度轉變扑向神的懷抱。馬太福音中的彼得和安德烈是打漁的。他們在乎的是能打多少魚,他們的喜樂在於魚。但是耶穌要他們得人如得魚。這裡我們看到經文中有四個動詞:“來,跟,叫,捨”。
“來”是神給我們指出的方向和目標。我們人生的目標可以是賺錢當官。但是都沒有真正的喜樂。美國的大富豪洛克菲勒 30 嵗就是百萬富翁了。在自己的傳記中他曾經說過人生有兩個 50 年,第一個 50 年中他營營追求,但不能滿足。在第二個 50 年中,他信了主,神改變了他的心志,使他想到神的國、神的義。他用後半生傳福音,
在紐約街頭派單張。他還成立了洛克菲勒基金會,訓練傳道人。他不再為己求,結果原來衰弱的身體也好了。“來”是恩典,是叫我們要得著生命。聖經中的參孫晚年悲慘,因自高自大落在網羅中,被挖掉眼睛,被鐵鏈鎖住,在磨房中推磨,失去了自由。今天的世人不也如此嗎?他們找各種的主義和理論卻看不見,也失去了自由。什麽是自由?哲學家康德說自由就是想不做什麽就不做什麽。可是現在人沒有自由,去賭場賭博,去吸毒。大陸的演藝界現在很多人吸毒,失去了自由。推磨就是失去方向,失去了東南西北。今天的世人失去方向,沒有出路。一個小孩在學校什麽都要得第一。他回家的時候看見一個人,有時在他前面,有時在他後面,最後發現是自己的影子。人就是這樣常被自己的影子所欺騙。什麽都要爭先,結果最後被打敗的是自我。最近看到台灣報導林青霞的母親跳樓自殺,真是很可惜,她沒有真正把自己放在主的手中。我的父親 77 嵗來美探親,臨走時說我還不能休息,回去還不知道有多少年在神的手中,要回去培訓,在聖工中經歷神的恩典,在主的裏面沒有退休。還有一位老人家年輕時丈夫就去世了,四個女兒中和孫女中也有一半去世。可是她說他的一半親人在天上,一半在地上,現在雖然身體不好,但她去 UCLA 發單張,在家編織小襪子送給年輕人的孩子。她有的是喜樂,想的是如何傳福音。“跟”是對主的呼召的回應,是我們所應做的。爲什麽跟?如何跟?這是崇高榮耀的呼召。主告訴我們祂是好牧人。十七世紀時意大利有一位年輕革命家在街頭演講鼓吹自由與革命。一個人問他革命對我們有什麽好處。他說:“流血、犧牲,但是意大利得自由。”那個人就跟從了他。現在主說:“天國是你們的。”主要在我的裏面得自由,難道這個理由不更充足,目標不更崇高嗎?
“叫”是神要做的事。神要使我們得人如得魚。怎麽做?如果不把自己連在耶穌基督的身體就無法
得人。雅歌書說到南風興起北風興起。南風是熱的,北風是寒冷的。神要在我們心田的園子裏工作,在我們的身上雕刻工作。是神在彼得軟弱的時候不放棄,主叫你得魚。在過去的歲月中,神
也讓我們有痛苦,藉此雕鑿我們。
“捨”是捨棄自己,是核心。神要我們得,但是之前是要“捨”。是要先撇下再得著,先悔改再得著生命。有一個人叫 Living Stone,當代很少有如此聰敏絕頂的人。他的一生獻給了非洲。他撇下
一切到非洲傳道。他的朋友不信他能這樣做,但是後來在非洲的茅屋裏見到了 Stone 的日記。在日記中他寫道:“三月十九日,今天是我的生日。我要把我的一切,我的生命重新獻給你。天父請
接受我。在此以前多年蹉跎,如今允我重做一切,並在你的意志中成就。”幾天以後他被主接走。其友為他無己卑微待人深受感動。他是一個撇下一切跟隨上帝的人,在地上沒有虛度光陰。東馬來西亞有一個地方曾經有獵殺人的習慣。男子成家之前要割幾個人頭以示勇敢。福音進入那
個地方以後改變了那裏人的習慣。
這四個動詞説明地上的喜樂是短暫的,永久的喜樂是“跟”和“捨”。這是我們要做的,求主幫助我們撇下一切,讓我們做一個得人的漁夫。我們跟從主,有了永生之道,日子是何等快樂精彩。我們為神做的每一件事都不會白費,它的價值會加在我們上面。願神來帶領我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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